计算缴纳资源税时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运输费用吗?
煤矿企业销售原煤从坑口运到客户指定地点,委托铁路运输取得了发票,计算缴纳资源税时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运输费用吗?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资源税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销售原煤从坑品运到客户指定地点发生的运费,在计算缴纳资源税时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