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为限制性股票的解禁后可以递延纳税分成12个月缴纳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二、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一)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分析可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为限制性股票的,解禁后可以递延纳税的,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分成12个月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