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0元价格转让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股权转让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当股权转让合同所载金额为零时,若您有正当理由,则印花税为零;若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对计税依据进行核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0元价格转让股权的正当理由有:
1.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
3.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
4.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再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规定,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本公告所称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