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允许扣除5000元时间是10月份吗
新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允许扣除5000元时间是10月份吗?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上述规定明确了衔接减除费用的扣除规则和时间,无论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是哪个月份的,在11月份申报10月份所属期个税时,按5000元/月扣除。
因此,新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允许扣除5000元扣除的时间是11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