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已完工,工程款对方未全部支付可以全部确认收入吗
【问题】
工程已完工,工程款对方未全部支付可以全部确认收入吗?
【答案】
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财会[2006]3号)(财第十八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第十九条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四)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税收法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对于提供工程建筑服务确认收入的原值是一致的,在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应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因此,工程已完工,工程的收入和成本都能够可靠计量,即使工程款对方未全部支付,您公司也应全部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