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外出办公取得地铁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问题】
员工外出办公乘坐地铁取得地铁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如下: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一)交通运输服务。
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根据上述规定分析可知,我国地铁运输服务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员工外出办公乘坐地铁取得地铁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规定,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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