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河北省国税局监制的定额发票,现在还可以入账吗
【问题】
取得河北省国税局监制的定额发票,现在还可以入账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所以,2019年取得的由河北省国税局监制的定额发票不属于有效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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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得河北省国税局监制的定额发票,现在还可以入账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所以,2019年取得的由河北省国税局监制的定额发票不属于有效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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