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工会经费支付给税局和公司工会60%,可否税前扣除
【问题】
公司按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支付给税局40%,支付给公司工会60%,那我们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答案】
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同时,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因此,公司列支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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