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开具销售货物的发票,现在可以给其开具收据吗
【问题】
我公司已给对方开具销售货物的发票,现在对方又让给其开具收据,可以给对方开具吗?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发票是收付款凭证,您公司以给对方开具了销售货物的发票,不应再给其开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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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公司已给对方开具销售货物的发票,现在对方又让给其开具收据,可以给对方开具吗?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发票是收付款凭证,您公司以给对方开具了销售货物的发票,不应再给其开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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