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供包车服务能否适用简易计税
【问题】
公司提供包车服务能否适用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能否适用简易计税?
【答案】
参考《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指引之三》中:“(十八)客运公司提供的单位和个人包车服务能否适用简易方法计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具体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除上述可选择简易方法计税的运输服务外,一般纳税人提供其他运输服务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客运公司提供的包车服务不属于36号文件列举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范围,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参考上述答复,包车服务不属于上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不能适用简易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