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有什么变化吗
河北省的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有什么变化吗?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调整为:
(一)开发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其他设区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