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增值税的时候,是否可以扣除土地价款计算预交税款
【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企业在预交增值税的时候,是否可以扣除土地价款计算预交税款?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企业在预交增值税的时候应该按上述规定计算应该预交的增值税,在计算的时候不可以扣除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