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合规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收取的费用,开具什么项目的发票
【问题】
我公司对其他企业的不合规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即焚烧用于发电),我公司向其他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需要给对方开具什么项目的发票?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三)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对其他企业的不合规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即焚烧用于发电),贵公司向其他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应开具“专业技术服务”的发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