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赎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问题】
企业赎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二条规定,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综上规定可知,企业赎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不免征企业所得税,只有取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