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承担事务所人员的车票费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事务所的审计人员的车票费用,被审计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所以,被审计单位承担从事财务报表审计的事务所的审计人员的高铁车票支出,不可以按车票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