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的房地产企业收取的更名费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贵州的房地产企业收取的更名费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因销售房地产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分期(延期)付款利息、更名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经济利益,应当确认为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贵州的房地产企业收取的更名费需要确认为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贵州的房地产企业收取的更名费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因销售房地产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分期(延期)付款利息、更名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经济利益,应当确认为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贵州的房地产企业收取的更名费需要确认为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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