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收取客户的更名费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我公司是贵州的房地产企业,收取客户的更名费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因销售房地产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分期(延期)付款利息、更名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经济利益,应当确认为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贵州的房地产企业收取的更名费应并入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我公司是贵州的房地产企业,收取客户的更名费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因销售房地产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分期(延期)付款利息、更名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经济利益,应当确认为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贵州的房地产企业收取的更名费应并入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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