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汇算结束后还可以适用“六税两费”减征优惠吗
2021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汇算后不符合条件,2022年汇算结束后还可以适用“六税两费”减征优惠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所以,2022年办理的2021年的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2022年7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期间可以适用“六税两费”减征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