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居民个人取得香港公司的分红是否缴纳个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取得香港公司的分红应缴纳个税,但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香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个人香港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