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消费一定金额的顾客额外抽奖机会,抽取的礼品要缴纳个税吗
答: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答: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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