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活动经费累计结转超过2%,下年年可否不计提
答:《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第二条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的党组织活动经费2024年初累计结转超过2023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2024年可以不计提党组织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