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蔬菜取得免税的农产品销售发票,能否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答: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答: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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