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款分期支付,印花税可以分期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五条第(二)项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根据上述规定,应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6000万元计算缴纳印花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五条第(二)项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根据上述规定,应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6000万元计算缴纳印花税。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