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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债券持有期间利息涉税问题

来源: 上海税务 编辑: 2015/03/12 08:55:40 字体:

  H公司将购买的一批未持有至到期日债券做卖出处理,但在卖出债券时,财务部门未将上述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作为买卖差价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被税务机关责成补税90多万元。税官提醒:金融产品买卖政策多,大家要及时更新知识库,严格按规定操作。

以案说法: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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