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北京税局转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来源: 北京市财政局 编辑:qizhenzhen 2024/03/19 18:02:43 字体: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综[2024]319号

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强公益事业捐赠收入财务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财政票据的通知》(京财综〔2022〕2317号)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本市全面启用《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废止《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纸质票据。各有关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财政纸质票据核销、缴销及电子票据申领手续。

  二、市、区各单位须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纳入北京市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管理,实行电子开票、系统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管理水平。

  三、公益性单位首次申领《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时,应当按照《北京市财政电子票据申领流程》提供相关的可核验信息,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市级主管部门及各区财政部门接此通知后,应立即转发执行。同时,监督各用票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使用《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

  五、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监管和检查,监督各用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严禁超范围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对检查出超范围和违规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六、《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综〔2011〕1061号)同时废止。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4〕1号)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8日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