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税:用好政策扶持就业
今年以来,云南省地税局充分利用税收调控手段,用足、用好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社会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民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该局结合云南实际,树立并坚持“依法收税是成绩,依法减税免税也是成绩”的理念,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纳税服务”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个体工商户和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的企业,依照云南省有关规定,对个体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人数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据统计,自国家出台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以来,云南地税机关管户中,累计有71155户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累计创造就业22765人次。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地税机关落实支持和促进就业减免税14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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