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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4]214号
发文日期:
1994-07-14
辽宁省劳动厅: 你省丹东市劳动局《关于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1992]残联康字第92号文件效力问题的请示》(丹劳裁字[1994]86号)收悉,对精神病患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现函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发文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发文日期:
1994-07-05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
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
劳动部
文号:
劳部发[1994]259号
发文日期:
1994-06-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务院《国有企业安置富余职工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颁发后,对于规范企业妥善安置富余职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有的企业在分流
关于职工在续订合同期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4]173号
发文日期:
1994-05-30
浙江省劳动厅: 你省宁波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职工在续订劳动合同期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的请示报告》(甬劳仲请字[1994]第01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到期后,
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4]169号
发文日期:
1994-05-26
湖北省劳动厅: 你省钟祥市劳动局《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请示》(钟劳[1994]1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劳动部1992年下发的《关于实行全员合同制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八
关于高原地区工龄计算及相关待遇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4]148号
发文日期:
1994-05-05
西藏自治区劳动局: 你局《关于高原折算工龄待遇问题的请示》(藏劳险字[1994]2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953年原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章四十三条
关于承包合同引起劳动争议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4]142号
发文日期:
1994-04-29
贵州省劳动局: 你省黔东南州仲裁委员会关于《因承包合同引起劳动争议问题的请示报告》(州劳仲字[1994]0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关于黔东南州仲裁委员会请示仲裁委员会对引起劳动争议的前因
邮电部关于暂不参加地方工伤、医疗保险统筹的通知
发文单位:
邮电部
文号:
发文日期:
1994-04-27
最近一些省、市开展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统筹试点工作,要求当地邮电企业参加。此事我部已多次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他们也曾就此与有关产业部交换意见,进行协商,正在准备向国务院汇报。因此,在国家未作出
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因工伤亡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4]131号
发文日期:
1994-04-19
山西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遭意外枪击致伤是否属于工伤等问题的请示》(晋劳仲函字[1993]03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省一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期间意外遭枪击而致伤,对此
关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4]126号
发文日期:
1994-04-14
四川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请示》(川劳仲[1994]16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请示》提出职工违反厂规厂纪罚款不交,企业扣发工资引起的争议;职工因受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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