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4证券从业《证券发行与承销》预习: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2/26 10:02:08 字体: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知识点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

  (一)资本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资本,也称股份资本或股本。

  (二)资本的三个原则:

  1.资本确定原则:目前我国遵循法定资本制原则,不仅要求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资本总额,且要求在设立登记前一次募足。

  2.资本维持原则:指股份有限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应当努力保持与公司资本数额相当的实有资本。具体保障制度有:(1)限制股份的不适当发行与交易;(2)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3)实行公积金提取制度;(4)盈余分配制度。

  3.资本不变原则:指除依法定程序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不得变动。

  (三)资本的增加或减少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应修改公司章程,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增资:

  增资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等方式。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资,应当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减资: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应当在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相关链接: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预习知识点汇总

机考模拟系统

24小时内答疑

疑问及时解决

全真模拟 应对机考

模拟考场环境,提前熟悉流程

自动判分

系统自动批阅显示得分

点击购课

限时免费资料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 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

  •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 习题精选

    习题精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报考小助理

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