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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级《经济法》这些考点很重要——保证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兔 2025/03/14 15:12:1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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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名称:保证合同★★

考核年份:2023年第三批、2022年第一批、2022年第二批、2022年第三批

常考题型: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

学习提示:本知识点属于第五章内容,考试常见情形为考查保证期间、保证范围、保证责任的承担;简答题中,根据题目条件分析承担哪种责任。

学习时,主要掌握保证方式的确定、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知识点内容】

1.一般保证

(1)判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应当将其认定为一般保证。

【提示】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主合同变更与保证责任承担

变更内容

是否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法律后果

数量、价款等

按变更后承担保证责任

×

减轻债务的:按变更后

加重债务的:按变更前(避重就轻原则)

履行期限

按变更后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3.保证期间

(1)“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2)“未约定”与“约定不明”的判定。

①“未约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②“约定不明”: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

【经典题目】

【单选题】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还款日期为2023年12月30日。丙企业为该债务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期间。后甲企业申请展期,与乙银行就还款期限作了变更,还款期限延至2024年12月30日,但未征得丙企业的书面同意。展期到期,甲企业无力还款,乙银行遂要求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关于丙企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不承担,因为保证期间已过

B.应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有效

C.应承担,因为丙企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D.不承担,因为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因还款期限的变更而消灭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不受影响;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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