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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级《经济法》这些考点很重要——要约收购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兔 2025/03/17 14:00:5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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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名称:要约收购★★★

考核年份:2024年第二批、2024年第三批、2023年第二批、2022年第三批、2021年第二批

常考题型:单选题、多选题

学习提示:本知识点属于第六章内容,考试常见思路为,选择题中给出具体情形,判断其表述是否正确。学习时,主要掌握要约收购的具体要求,如收购期限、锁定期。

【知识点内容】

1.收购期限:30日≤收购期限≤60日

2.撤销要约:承诺期内,不得撤销

3.变更要约

考点

具体内容

公告

变更收购要约应当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

时间限制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出现竞争要约除外

内容限制

不得降低收购价格、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缩短收购期限

4.收购人的义务

义务

具体内容

报告义务

(1)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2)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禁售义务

“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锁定义务

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经典题目】

【判断题】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承诺期内,收购人可以撤销要约。(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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