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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混合销售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1/09 08:56:28 字体: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混合销售行为征税规定的相关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混合销售行为征税规定

1.含义: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2.税务处理: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3)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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