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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行政诉讼被告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19/08/12 11:49:01 字体:

2019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9日-19日,距离考试时间接近了,多做题是很有裨益的,特别是8月中下旬开始,所有税务师考生应该开始多刷题了。税务师考试内容很多,一定要把基础打牢,那就得多做题。每天坚持做税务师试题,这样考试考得再细,我们也可以随机应对。下面继续带来2018税务师涉税法律试题,希望大家好好练习一下。

2018税务师涉税法律试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

A.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

D.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以上带来的是2018税务师涉税法律试题,有答案解析,大家好好做做!坚持每天做税务师试题,考试多加分!想做更多税务师试题,就来体验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考试模拟系统吧!(点击进入机考免费体验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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