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到了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行为
1.含义: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注意】出题时经常将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结合在选择题中考查。
2.法律行为的分类:
(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应受惩罚的行为。
(2)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
(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4)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6)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