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80 苹果版本:8.7.8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丨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来源: 厦门税务 编辑:小羊 2025/04/27 09:38:07  字体:

选课中心

实务会员买一送一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需要的都在这里

资料专区

课程试听

抢先体验

课程试听

高薪就业

从零基础到经理

高薪就业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至关重要。凭证类型有哪些?遵循原则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起来了解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丨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Part.1政策介绍

01
什么是税前扣除凭证?

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税前扣除凭证管理中要遵循什么原则?
02

1.真实性原则: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

2.合法性原则: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3.关联性原则: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03
税前扣除凭证有哪些类型?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应在什么时间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04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Part.2常见问题

问: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当年度未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什么时候取得有效凭证可以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问:境内支出和境外支出分别要取得什么样的税前扣除凭证?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以下简称《办法》)对境内、境外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详见下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丨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其中,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问:企业取得不合规的扣除凭证,应当如何处理?

答: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问: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且销售方无法开具发票,相关支出应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答: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问:企业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有时间限制吗?

答: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若无法提供,其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问:企业以前年度的支出因未取得凭证而没有税前扣除,在今年取得了符合条件的凭证,还能否税前扣除?

答:除发生《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中美贸易战对财务人员的影响与应对策略

3个问答带您了解个体工商户个税计税依据

学员讨论(0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