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公司外购商品用于员工福利,怎么处理企业所得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1/23 10:25:04  字体:

问:

公司外购商品用于员工福利,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是否视同销售,是否可以做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基数?

答:

以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在增值税上不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而是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均按照购入价格确认收入与成本,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上无需做销售收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这里的收入包括: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其中第2行“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第13行为“视同销售收入”。 根据以上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中广告费用时,“视同销售收入”应包括在销售(营业)收入之内。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南

实务学习指南

报税倒计时

距4月报税结束还有 4月纳税申报

能力测评 开票报税
免费问答 资讯文章
财经法规 实务课程

免费试听

  • 张丽君财务报表解读

    张丽君主讲:财务报表解读免费听

  • 石真琼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石真琼主讲: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免费听

  • 赵海立建筑施工财税

    赵海立主讲:建筑施工财税免费听

  • 吕乐红字发票

    吕乐主讲:红字发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财务表格

  • 纳税申报

  • 成本管理

  • 常用Excel

  • 实务资料库

加入实务学习战队

会计实务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