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国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支持因素
税收超高速增长原因一般认为是三大因素:第一大因素是经济的增长总量与质量。经济增长的总量指标又主要包括GDP的增长率和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许多研究都论证了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正相关性,但是从中国的实际运行情况看,有些年份,例如1997年~2000年,这种相关性的程度要比2001年以后的年份要低。第二大因素是强化税收征管带来的税收增长。笔者赞成这样的观点:随着征管体制的完善,税收征收率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因素在税收增收中所占份额将越来越小。第三大因素是一些特殊因素,包括政策变化、收费改为税收、进出口贸易状况等,这些特殊因素在中国目前体制不完善的时候,对税收增长也起到一些明显的影响。上述因素的变化,使得税收增长的波动与经济增长不完全同步。
一、中国税收超高速增长的可持续性
中国税收超高速增长可持续性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速度,二是税收负担率的限制,三是引起税收超高速增长特殊因素的变化。
1.中长期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预测。
根据2004年经济普查数据对国内生产总值(GDP)历史数据的修订,中国1979年~2004年GDP年均增长率为9.6%,2005年GDP增长率为9.9%.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些研究报告对中长期中国经济增长率的预测:“十一五”期间年均经济增长速度将保持在8%左右;2010年~2020年间,年均经济增长速度将保持在7%左右。中长期经济增长速度相对于以前年度将呈现有所放慢的趋势。另一份报告的分析认为:目前我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为9.1%,2005年~2010年GDP的潜在增长率将呈逐年下降态势,潜在增长率将维持在8.3%左右。GDP增速有可能从2004年的10.1%深度回落到2009年的8%左右。上述报告的结论基本相同。结论是从中长期看,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将呈现放缓的趋势。
2.税收负担率的限制。
税收负担率(年度税收总收入占GDP比重,即宏观税负)从1995年的9.8%提高到2005年的16.9%,共提高了7.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71个百分点。从“十五”期间看,税收负担率从2001年的13.8%提高到2005年的16.9%,税负率提高了3.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62个百分点。按照“十五”期间税收负担率的提高幅度,预计在“十一五”末期,我国的税负率将达到20%左右。税收负担率的提高是近些年中国税收超高速增长的直接结果。或者说,税收的超高速增长是宏观税负提高的直接条件。
值得说明的是,税收负担率仅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中的主要部分,尽管我国税收收入占全部财政预算内收入的90%多,但是从企业来考察,其负担的政府收入还包括社会保障缴费、非税的政府收入以及收费等。一些专家的计算是:2004年我国的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19%,加上社会保障收入,我国政府收入占GDP比重将近23%.也有专家估计,在这种计算的口径上,再加上预算外收入,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7%左右。
税收负担率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是比较合理的?目前尚没有明确和肯定的数量标准。笔者看到的一份对深圳市企业税收负担的测算报告,其按照一定时期的企业应纳税额占企业同期增加值的比例作为企业税收负担率,这种税收负担率是名义税负。计算的结果是,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平均总体税负为22.48%,而全市平均的企业税前的主营业务利润率是12.86%.这篇报告的结论是,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目前的税收负担已超过最优水平。笔者认为,这个结论尽管有它的局限性,但可以初步得出的判断是,中国目前的企业名义税负是比较高的,它可能已经超过了企业的利润水平,如果企业的实际税负接近这个名义税负,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造成损害。
3.特殊因素的变化。
近些年税收超高速增长的特殊因素,主要包括三个:一是税收征管的加强。税收征管的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使得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从税收流失严重到税收征收率不断提高,强化征管成为税收超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从长期看,不能将强化税收征管作为支撑税收增长的手段,当税收征管手段得到完善后,这一特殊因素将渐渐消失。二是外贸依存的提高与进口的增长,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高速增长,进口环节的税收在近些年的增长速度年均达到30%以上(除2005年外),在税收超高速增长中的权重很大。但是这一特殊因素也是不可能持久的,2005年来自进口的税收增长已经明显下降。三是费改税因素,这是依靠将收费方式改为税收而产生的税收增加。从政府总收入来看,应该变化不大,所以它只能作为税收增长偶然和特殊因素。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的结论是:中国税收的超高速增长是一个特殊阶段,这个特殊阶段主要依赖于这个阶段经济的高速增长,强化税收征管,税收负担率恢复性的提高。但是由于受到经济增长趋缓和税收负担率的限制,从长期看,税收的超高速增长是不可能持续的。在“十一五”期末,税收的超高速增长将进入与GDP增长基本同步、略高于GDP增长率的高速增长阶段。从长期来看,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税收征管效率和水平大体稳定之后,税收增长率会基本与经济增长水平相一致,税收的增长状况也应该相对稳定,税收负担率将基本稳定在20%左右(不包括社会保障收入)。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保持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若干建议
1.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树立税收适度增长理念。
从实际工作和政府财政支出的需求角度,很容易形成不断追求税收高增长的倾向。从政治家的需要来看,容易产生的偏好是税收增长越快越好,税收收入越多越好。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应该提早说明税收的高速增长是有限度的。理论的分析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都说明,税收的增长从根本上讲应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中国目前的税收超高速增长只是一个特殊的阶段,不能作为长期追求和保持的目标。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在税收制度和征管体制基本完善后,税收增长应基本稳定在一个适度的水平上,大体是与GDP增长同步,并略高4个~5个百分点左右。理由是,中国的增值税是我国税制中最主要的税种,其收入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在40%以上。这一税种直接与工商业增加值有关,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后,工业增加值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间,每年大体相差2个百分点左右。由于统计方法和口径的调整,近些年二者之间的差距扩大到了6个百分点左右。由于增值税的增加大体在正常情况下,占全部税收增长权重的50%甚至更高,再加上物价因素,所以税收增长率在正常的与GDP增长同步情况下,会高于GDP增长4个~5个百分点。
2.加强研究税收负担率提高对经济的影响。
在目前难以科学、准确地定位宏观上的合理税收负担率的情况下,需要经常跟踪研究税收负担率的提高对经济的影响。目前在实际中,情况是非常复杂的。确实既存在着税收负担率不断提高的情况,也存在着税收负担率的名义增长与实际增长不一致的问题。即在税收负担率不断提高的表象下,由于存在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先征后返情况,以及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支出等情况,在宏观税收负担率提高的同时,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究竟是否提高,需要进行更加精细的研究。
由于税收连续多年的超高速增长和税收负担率的逐步提高,关于税收负担问题也成为经济学界的热点话题。笔者认为,提出这个问题以及担忧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能够有道理地说明和作出科学的判断确实十分难。所以更应该加强这方面的调查研究。
3.在税收征管体制不断完善的前提下,通过税制改革和完善,适当调整降低某些主体税种的名义税率或者实际税率。
目前随着税收负担率的提高,已经形成了实际税负向名义税率靠近的情况和趋势。如果单独将中国主体税种的名义税率与国际上作比较,这些名义税率不是处于高水平,但也不是处于低水平。在近年来一些OECD国家不断实行减税、调低所得税税率的趋势下,相比较我国的所得税税率处于相对比较偏高的水平。考虑到中国的非税收收入,以及预算外政府收入的大量、普遍存在,透明度差,法制环境和规范管理还不到位等情况,我们不得不对实际税负接近名义税率后,纳税人的承受能力产生疑虑。许多企业家讲,如果每个企业都照章依法纳税,大多数企业可能都难以承受。所以,笔者认为,在第二个建议的基础上,在税收征管体制不断完善后,征管效率提高到一定稳定水平的情况下,增值税的转型改革,保持原名义税率不变,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将自动降低原来的实际税负。通过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新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降低5个百分点左右,并通过调整所得税前的扣除项目标准,使得企业的所得税实际税负也有所降低,从而通过保持税收负担率的合理水平,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形成税收制度与征管体制之间的相互协调。
上一篇:国外矿业税收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下一篇:土地税收入在德国市镇财政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