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的税收专家
汉武帝时,桑弘羊主理全国财政事务后,在全国各地遍设盐铁机构,垄断铁的全部产销,盐则实行民制、官收、官运、官销的体制。公元前110年,又推行均输制度,就是将各地上缴国家的各类贡物统一输送,按照官方平衡后的物价进行调剂与转卖,来调节区域经济发展与供求关系的不平衡。后来,均输平准的经营范围扩大到盐铁。把财政收入与官营工商相结合,从而开辟了新的更大财源。
汉武帝在位54年,因连年用兵,巡行天下,大兴土木,赈灾济荒等,使国库开支巨大,财政告匮。为缓解这种局面,税政上不得不设立种种新制,如开征酒税、家畜税、海租税、人头税等。而缗钱之税和盐铁之税则是汉武帝时期最主要的两大税种。
缗钱之税是当时财产税的一种。缗,本意指穿铜钱用的绳子,后引申为计量单位,一缗即一串,共一千文铜钱。早在公元前129年汉武帝就开始对商贾富人和车船使用者征收此税。公元前119年,汉武帝颁布算缗令,缗钱之税征收范围扩大到所有工商业者和高利贷者,其法:商人获利缗钱二千为一算,手工业者获利缗钱四千为一算,一算抽税一百二十钱。同时对当时的主要交通工具轺车征税,凡隐匿不报或虚假申报者,所得缗钱全部没收,处以戍边一年的刑罚。此举激起商贾们强烈反对,只有以经营牧羊业起家的洛阳人卜式“愿输家之半”献与政府。汉武帝遂颁布告缗令,鼓励百姓向朝廷揭发商贾们的隐产漏税行为。公元前115年桑弘羊主理财政后,又重申告缗令,使得中产以上人家皆要纳税。算缗、告缗为西汉朝廷谋取了巨额收入,也沉重打击了富贾豪商,但同时也导致大批工商业者破产,财源萎缩。直到桑弘羊改革盐铁官营和推行均输、平准等官商政策,经济状况才得以缓解。
均输制度实为中国赋税史上一个创举,汉宣帝为救济农民而设的“常平仓”、宋代著名的青苗法皆由此衍生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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