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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如果该科目贷方发生额登记有销售退回等事项,应抵减借方发生额,按已销产品的实际成本填列本项目。
2、“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但不包括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本项目应分别根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余额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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