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必须按实发工资为基数缴纳吗
【问题】
住房公积金必须按实发工资为基数缴纳吗?
【答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三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金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