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年以上应付款项不支付就必须纳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问题】
企业2年以上应付款项不支付就必须纳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案】
参考《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北京市税务局)
问:企业的应付未付款项,在什么情况下应计入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其他收入。对于何种情况属于“确实无法偿付”,税收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企业作为当事人,更了解债权人的实际情况,可以由企业判断其应付款项是否确实无法偿付。同时,税务机关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因债权人(自然人)失踪或死亡,债权人(法人)注销或破产等原因导致债权人债权消亡的,税务机关可判定债务人确实无法偿付。对于这部分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未付款项,应计入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参照北京税务局上述答复,由企业判断其应付款项是否确实无法偿付,如属于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未付款项,应计入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因债权人(自然人)失踪或死亡,债权人(法人)注销或破产等原因导致债权人债权消亡的,税务机关可判定债务人确实无法偿付。对于这部分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未付款项,应计入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财务人都在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