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转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取得销售收入可以按1%计算增值税吗
【问题】
一般纳税人企业2020年11月份申请转小规模纳税人,11月取得销售收入可以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2020年11月份申请转小规模纳税人,11月取得销售收入不可以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从下期(即12月份)开始适用简易计税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