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时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是一般纳税人,处置车如何交税
2014年公司购买车时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是一般纳税人,处置这些车如何交增值税?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规定: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您说的情况,贵司处置这些车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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