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前已开具发票,营改增后交房时的面积差如何开具发票
河南的房地产企业营改增之前预售时已开具发票,营改增后交房时的面积差如何开具发票?
参考原河南国税《营改增问题快速处理机制专期四》。
问题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的,按照预售面积开具发票后,在交房时对面积差需要补开或开红票冲减的,如何开具发票和计税?
答复:《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综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房时对面积差需要补开或开红票冲减的,如果营改增之前开具地税发票,营改增后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冲减或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