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让合同写了总金额和税率,可否按不含税金额交印花税
不动产转让合同,如果写了总金额和税率,是否可以按不含增值税金额交印花税?
《印花税法》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依据上述规定,需要在合同中列明增值税税款,才可以按不含增值税金额交印花税。
不动产转让合同,如果写了总金额和税率,是否可以按不含增值税金额交印花税?
《印花税法》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依据上述规定,需要在合同中列明增值税税款,才可以按不含增值税金额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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