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税是否全部取消了核定征收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全部取消了核定征收方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第一条规定,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消了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方式。
除此之外的,税局可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核定征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