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它对于改进当前税收工作、推进税收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为此,如何正确认识、严格坚持和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是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并努力实践的重大课题。而规范税收执法是当前推进依法治税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规范税收执法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强化执法手段,加大处罚力度。应赋予税务机关相对独立的税收执法权,强化执法手段,对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及不按规定程序执法的现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的关系。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根本原则,组织收入、实现税收计划应以依法治税为前提,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既应收尽收,又不寅吃卯粮,收过头税。同时,应改革传统的税收计划编制方法——基数法,试行“GDP税收负担率法”,并逐步过渡为以“GDP税收负担率法”为主进行税收计划的编制分配,在编制税收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经济增长和税源的变化。另外,还应改革考核税务机关工作业绩的办法,把考核的重点放在是否严格执法、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上,而不是单纯地考核税收计划完成情况。
努力实现征管手段现代化。应尽快开发和使用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软件,推进税收征管电子化进程。一方面,从税收预测、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源监控等环节广泛运用计算机。还应充分利用计算机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满足纳税人办理各种纳税事项。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广电子申报。要加快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分阶段从下至上建立县、市、省、全国税务机关的纵向网络,并与工商、银行、司法等部门联网。
提高税务干部素质。正确执法、依法治税是每个税务干部的基本职责。要在加强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质的前提下,切实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应结合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拔和考试上岗力度。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把税务干部的培训成绩与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教育培训要加强考核,建立教育培训考核和评估制度,调整和完善教育培训评估指标体系,保证培训质量。另外,对税务干部的使用要把德才兼备的标准量化到税收征管质量上来,对德的界定应以正确执法的思想和水平为标准,对才的界定应以能够高质量地进行税收征管等业务工作为标准。
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开展广泛、持久的税法宣传活动,对于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具有重要作用。税务机关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地开展税法宣传工作。比如可以散发税收知识手册,建立税务公告制度,定期召开税收政策信息发布会、税企座谈会,还可以举办税收知识讲座,设立纳税服务窗口,加强和健全办税服务厅功能,提供电话纳税咨询等。在税法宣传中,应特别注重“效果”两字,不能流于形式。另外,还应把税法纳入普法教育内容,编入教科书,在中专、高等院校开设税法课,注重对学生的教育,使他们及早了解税法知识,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加强部门协作。要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工商、银行、司法等部门如何在税务管理各环节与税务机关密切配合,加强税源监控。地方政府也应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帮助解决征管中的难题,但在税收征管的具体工作中,不得越俎代庖,更不能行政干预税收执法。同时,还应利用企事业单位、街道基层和群众组织的力量,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灵活高效的协税护税网络,共同治理税收执法环境。
加快“费改税”步伐。为了强化税收执法,必须加快“费改税”步伐。目前,应对现行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区别必要的、合理的收费和乱收费两大类。前者保留、规范,后者坚决取缔。对保留下来的收费项目,按照规范化的税和费的性质,分别纳入税收和收费项目。对规费性质的收费,应像税收一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要严格规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对税收性质的收费,或与现有税种合并,或开征新的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