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股权视同销售,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股权视同销售,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前款所称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
根据上述规定,捐赠股权视同销售的股权转让收入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股权视同销售,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前款所称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
根据上述规定,捐赠股权视同销售的股权转让收入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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