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房开企业拿地支付的土地价款,是不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我们房开企业拿地支付的土地价款,是不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拿地支付的土地价款,不是可以抵扣进项税,而是在销售时如果采用一般计税,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注:现行税率是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