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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名称:诉讼时效适用对象★★★
考核年份:2024年第一批、2023年第三批、2023年第二批、2022年第三批、2022年延考
常考题型:单选题
学习提示:本知识点属于第一章内容,考试常见思路是判断题目给出的情形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学习时,主要掌握住教材中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列举性规定”。
【知识点内容】
1.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2.《民法典》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
【经典题目】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
A.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出资请求权
B.丙对丁的房屋租金请求权
C.赵某对银行的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D.钱某对李某的排除妨碍请求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C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选项D,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适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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