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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级会计《经济法》这些考点很重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兔 2025/02/14 17:49: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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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考核年份】

2023年第三批、2022年第三批、2022年第一批、2022年延考

【备考难度】

【常考题型】

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

【学习提示】

本知识点属于第二章内容,考试常见思路为,在选择题中给出选项,选择出正确的召开条件;在简答题中,则根据题目条件分析该召开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学习时,主要掌握住教材列举的具体规定,注意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知识点内容】

股份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情形: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比,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②1/3以上的董事提议;

③监事会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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